离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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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离婚六个月冷静期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条法规从字面意义上来说,在民法典实行之后,如果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有一方在30天内反悔,不同意离婚了,那不愿意离婚的这一方就可以去民政局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即离婚登记无效。如果30天之后,双方坚持离婚,并一起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则代表离婚成功。否则,只要有一方不到场或者反悔,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即离婚登记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是多久

要想知道起诉离婚最快多长时间,那先得知道法院的审理期限是多久。法院的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所以说,起诉离婚的最快时间一般为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