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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债务重组

来源:杭州离婚财产律师   网址: http://www.lsszzqzwjf.com/   时间:2015/10/01 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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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以下是建筑债务重组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BBR建筑债务重组计划获债权人支持

  BBR建筑所建议的债务重组计划,已获得债权人的支持。该计划还有待公司股东在特别股东大会上批准。

  该BBR控股的子公司昨天召开债权人会议,两组债权人的多数代表都投支持票。第一组债权人是债务数额1万元以下的无担保债权人,另一组是债额超过1万元的无担保债权人。

  在场的第一组债权人有94名,其中90名占债款总值92.9%的债权人支持债务重组计划。在第二组98名投票的债权人当中,89名占债款总值87.6%的债权人投支持票...全文>>

◇债务重组概述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下列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①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因为没有改变条件);

  ②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债务重组方式有哪些

  债务重组是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这里强调的是一个实质的让步,包括本金的减免或者是利息的减免,降低债务人的利息率等等。这个和旧准则的规定是有出入的:旧准则一个主要的判断条件是以非货币性资产来清偿债务的问题,没有实质上涉及到债权人让步的问题。

  债务重组让步的实质上决定了债务重组的分录处理中必然会存在债务人确认“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和债权人确认“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

  1.以非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下同)资产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2.修改负债条件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包括延长还款期限、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减少本金等。?

  3.债务人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但是,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用于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在法律上有一定的限制

  ◇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

  2003年1月23日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债务重组业务的所得税管理,防止税收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企业)与债务人(企业)之间发生的涉及债务条件修改的所有事项。

  第三条 债务重组包括以下方式:

  (一)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清偿债务

  ◇债务重组中损益处理方法的变化

  对于债权人在债务重组中所受的损失,旧准则认为债务重组属于企业偶发的经济事项,债权人因此而发生的损失,属于与其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损失,应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下单独设置“债务重组损失”明细科目加以核算。新旧准则在表述上有些差异,新准则要求“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股份的公允价值/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