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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离婚财产律师 网址: http://www.lsszzqzwjf.com/ 时间:2015/09/01 49:01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签订:
甲有限公司(下简称“甲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乙有限公司(下简称“乙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丙厂,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
序 言
鉴于:甲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和丙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由丙厂承担股份公司因回购股份而形成的对其发起人甲公司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的负债,甲公司由此成为丙厂的债权人;
鉴于:甲公司拟转让其对C厂的上述债权(下简称“债权”),乙公司拟受让该等债权;
故此,各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 债权转让
1.1 甲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公司转让债权,乙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甲公司受让债权。
1.2 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甲公司不会就此向乙公司收取任何对价。
1.3 丙厂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乙公司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万元)和利息。
1.4 丙厂向乙公司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1.4.1 还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4.2 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乙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乙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
上述期限为丙厂向乙公司付款的期限。如由于不可归责于丙厂的原因导致乙公司未能及时收到上述款项,丙厂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乙公司收到丙厂的付款后,应依法向其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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