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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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一旦财产分割完成,干净利落地离开房屋的一方将无法归还其财产,也不会继续属于干净利落地离开房屋的一方,但实际上并没有那么简单。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净身出户能要回房子吗

  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一般而言,夫妻离婚时,就财产分割能自愿达成协议的,一般按协议处理即可,也就是说,如果一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即“自愿净身出户”,是不违法的,应当允许。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分割协议,需要法院裁决时,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离婚财产’的定性、夫妻双方对导致离婚是否存在过错、各自过错比例以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的问题”等因素进行分割,较为复杂。尽管无过错方、获得抚养权一方和女方可能多分财产,但也是在均等分割的基础上酌情多分一些,幅度不会太多。

  实务中,如女方获得抚养权且男方有过错,女方多分财产的诉求获得支持的几率相对更高。另外,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二、离婚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第一种情形,对于夫妻双方的离婚纠纷,若双方能就离婚本身、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则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1、根据2003年8月8号国务院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内容,办理离婚登记的公民可带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种办理前提是双方已签署好离婚协议,其法律后果是通过行政手段使离婚效力得到国家机关认可,其离婚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在日后若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则另一方需重新到人民法院起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后再作出判决,才能督促当事人履行,若一方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则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就判决书的内容申请强制执行。

  2、双方以一方为原告,另一方为被告,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与离婚协议书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这种方式同样也是协议离婚,手续也较简便,但会经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记录并填写有关表格,最终人民法院会收回结婚证,出具民事调解书,该文书是具有司法效力的法律文书,等同于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的综合,但比离婚协议书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不得上诉。如果一方不履行该文书内容,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必再经过诉讼解决。

  第二种情形,若双方对离婚本身、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其中一项或几项争执不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只能选择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后,下达民事判决书来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对一审判决书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在进行净身出户的处理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能进行分割的,否则是无法收回房子的。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