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杭州离婚财产律师>正文

联系我们

陈世旷

手机:13666666531

Q Q:995067624

邮箱:csklawyer@163.cm

证号:13303201310569535

律所: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B座20楼

分享到: 0

金融债权转让法律程序是什么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债权人对金融债权转让的,转让的债权是需要依法可以转让的,转让金融债权的时候,要通知债务人,不通知债务人转让行为无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 【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从权利的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